“2007深圳·香港城市\建筑双城双年展”提出了一个颇有争议的命题:“城市再生”。争论的焦点,集中在深圳谈论“城市再生”是否必要上。
一派以现任美国南加州大学建筑学院院长马清运为首,认为在深圳讨论“城市再生”很有意义。另一派以深圳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教授吴家骅为首,认为深圳目前还处在成长期,很多东西还没定型,谈“城市再生”为时过早。
站在深圳之外,读罢争论双方的观点,我想表达自己的判断:在概念的理解上南辕北辙,观点怎能不截然对立?
其实,“城市再生”概念提出并非现在。早在一百多年前,西方国家城市在遭遇发展困扰中就已提出这个理念。而在中国,一些学者近年也把这个问题作为研究的课题,去年清华大学就举办过为期一天的规划论坛,其主题就是“城市的再生与发展”。
“城市再生”不过是一种比喻,即把城市看作一个有机的生命体——一个有着从出生到成熟到衰老过程的生命体。如何在城市发展中体现以人为本,避免城市过早衰老,让城市的生命得以延长,是“城市再生”命题的核心。有西方学者曾为“城市再生”下定义:“城市再生是一项旨在解决城市问题的综合、整体的城市开发计划与行动,以寻求某一亟须改变地区的经济、物质、社会和环境条件的持续改善”。以之分析,“城市再生”至少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:一是追求城市功能完善,充分满足人居住的需要;二是城市经济与房地产开发、社会生活质量提高互动;三是城市土地最佳利用,避免不必要的土地扩张;四是城市建设与城市传统文化协调,张扬城市个性,全面地发挥城市历史文化在城市竞争中无可替代的作用;五是城市可持续发展,为后人奠定更好的基础。
所以我认为,“城市再生”不是一个纯粹建筑学、规划的概念,而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,文化的概念;它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,追求的是内涵式、质量型的城市发展,而绝不是单纯的城市建筑建与拆。认为“城市再生”是杭州、北京、上海、苏州、西安、广州这些老城市才需要“好好讨论”的话题,显然有失偏颇。
在我看来,“城市再生”对于深圳具有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。
其一,深圳虽是一个年轻的城市,但经历四次“土地改革”、两次产业转型,第三次产业转型正在发生,这表明“城市再生”是深圳发展已经面对、难以回避的问题。
其二,诚如马清运先生所言,“27岁的深圳浓缩了一个城市在100年里发生的事情”,深圳已开始出现传统城市的征兆,比如交通拥挤让人出行不便,环境恶化让人难以宜居,房价高企让人焦虑异常,人才、资本等要素受到土地资源短缺和高房价的挤压,“深圳的竞争力已受到损害”,“城市再生”问题已无法绕开。
其三,深圳眼下的优势,不在“特”,而在“变”。当资源成为深圳发展的最大制约,寄望于扩大面积、打破边界谋发展尚属设想之时,深圳应该把未来的希望寄托在可变性上。而以“再生”的眼光,向死而生的勇气,将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前置,坚定走“城市再生”之路,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求变,既是深圳现实的需要,也具有长远战略意义。
其实,“城市再生”的提出,对于全国也非无的放矢。一者,城市化是21世纪中国发展的主题,但传统城市扩张模式和规划编制方法已弊端凸显,城市扩展前景和生态安全忧患期待具有战略眼光的城市决策者,期待“城市再生”理念主导的城市可持续发展,探索符合国情的新型城市化道路;二者,中国城市居民要实现“全面小康”,必然要求城市“宜居”,对住宅、基础设施、文化娱乐设施和整体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,“城市再生”因此必成中国未来城市质量型建设的常态;三者,随着经济结构的升级转换,一些城市必将实行身份转换,这不仅会导致社会结构的变化,也要求城市功能拓展和转换;五者,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,客观上要求我国大中城市重新定位,多方面提高城市国际竞争力,这必然带动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升级,“城市再生”因此必然成为提升城市竞争力最佳选择。
“城市再生”之路,是中国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。从战略高度认识“城市再生”问题,不是“为时过早”,而是正当其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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